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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八部门联合发文!严惩违法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及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行为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兴宁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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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营造未成年人安全和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日前,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人民检察院等八个部门联合发出《关于依法严厉惩治违法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及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的通告》,严惩违法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及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等违法行为。

  《通告》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严格限制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含电子烟)、酒、彩票;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销售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可能致人严重伤害的器具等物品;提供住宿服务的旅馆、宾馆、酒店、民宿、网约房、客栈、招待所、山庄、营地、度假村、洗浴按摩场所、养生会所等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入住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等“五必须”要求;禁止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或者持有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文艺作品;禁止使用童工,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通告》要求,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积极履行监护职责:不得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不得放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接触危害或者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图书、报刊、电影等;不得放任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通告》支持、鼓励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及相关组织积极检举、揭发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举报电话:12345 (政务便民服务热线)、12390(扫黄打非举报热线,市委宣传部)、12377(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市委网信办)、12309  (市人民检察院)、110 (市公安局)、12333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3-3356947(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12315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3 (市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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