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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发布“双十一”消费提示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兴宁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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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梅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发布“双十一”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网购相关注意事项。

  梅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理性消费,切勿因“秒杀”、“特惠”等促销活动,冲动消费、囤积商品或购买不需要的商品。要了解促销活动使用规则、范围等,切勿盲目参与。要选好平台,不点击来源不明的网址链接。要先验再签,“双十一”期间,紧急使用或鲜活易腐的商品尽量不网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网络购物证据。

  如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若协商不成可拨打商家所在地12345政府热线或者登录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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