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退役军人事务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规范》,进一步完善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机制,为困难退役军人提供更有力的保障。这份《规范》的出台,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退役军人的深切关怀,也为困难退役军人撑起了一把温暖的伞。 该《规范》明确,帮扶援助工作将综合考虑退役军人的生活困难程度、服役贡献和现实表现,优先向参战、荣获功勋荣誉表彰以及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的退役军人倾斜,树立“服役贡献越大,关爱帮扶越好”的鲜明导向。 《规范》要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要通过日常走访、定期摸排,精准掌握困难退役军人的实际需求,特别是对老弱病残、鳏寡孤独等特殊群体,提供经常性上门服务。同时,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退役军人,可按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卫生健康部门还将指导医疗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困难退役军人,采取免除住院预交金等帮扶措施。 此外,各地财政部门需合理安排资金,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与相关部门建立会商机制,共同解决帮扶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规范》还强调,要充分发挥各类退役军人关爱基金、社会组织和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为困难退役军人提供专业化、常态化的关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