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公布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名单,兴宁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股长刘惠兰成为梅州市唯一获得此殊荣的司法工作者。她扎根法治一线十五载,用专业和坚守书写“复议为民”的答卷。 走进市政府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刘惠兰像往常一样忙碌着。她耐心地接待每一位前来咨询的群众,仔细询问他们的诉求,认真记录下每一个细节。这样的场景在过去十五年里不断重复。对她而言,每一次接待都是责任的践行,每一个案件都是守护公平正义的契机。 在专业性极强的行政复议工作中,刘惠兰摸索出“三颗心”工作法:复议为民的初心、钻研法律的恒心、化解矛盾的耐心,三者缺一不可。面对群众的诉求,她总是耐心倾听、细致解答;面对复杂的案件,她反复推敲法律条文,确保每一起裁决经得起检验。她的工作能力和态度,得到了同事们的高度认可。 在同事眼中,刘惠兰是团队的“主心骨”;在领导心中,她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排头兵”。十五年来,累计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近千件,凭借专业素养和人文关怀,搭建起群众与政府的“连心桥”。 市司法局副局长黄琴表示,这份荣誉的背后,不仅是刘惠兰十五年来勤勉工作的成果,更是兴宁“刀刃向内”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生动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