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是兴宁“上灯”民俗活动期,正值烟花爆竹燃放高峰期,叠加森林火险等级高,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和游客,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区内禁止一切违规野外用火要求,共同筑牢森林防火安全防线。 要坚决做到“十不准”:不准携带火种进山;不准在林区烧火取暖;不准在林区吸烟、点火照明;不准在林区烧烤;不准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准违规烧荒、烧田埂草;不准未成年人、特殊人群在林区玩火;不准乘车时向外扔烟头;不准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不准让老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一旦发生山火,不仅损毁绿水青山,更会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森林火灾涉嫌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大市民和游客要时刻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始终把防火安全牢记心头、落到实处,如发现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要及时劝导,发现森林火情务必第一时间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