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对进口冷链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日前,省市场监管局专门下发了《进口冷链食品冷库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十必须”》。 “十必须”分别是: 一、 必须指定一名冷库安全员,监督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二、 必须督促从业人员进行粤康码扫码及每周核酸检测。 三、 必须设立人员健康监测、物品检测消毒、环境监测消毒三本台账,并分别登记核实。 四、 必须确保进口货物入库前每件(独立包装)业经消毒。 五、 必须督促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并配置“两套衣服”供更换消毒。 六、 必须对作业区实行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三区”管理。 七、 必须查验供货商(委托方)资质,并对贮存货物索证索票。 八、 必须使用“冷库通”系统当天填报出入库信息,确保可追溯。 九、 必须及时对搬运工用具进行清洁消毒,避免交叉污染。 十、 必须配合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产品处置 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进口冷链经营者没有做到或违反“十必须”的,将从严从快进行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