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兴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政府年度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决定》等有关规定,2月8日下午,在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民生实事项目。 具体内容如下: 兴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公 告 (第3号) 兴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2月8日投票表决,确定以下十个项目为2021年度兴宁市人民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1、深入实施“粤菜(客家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 2、预防接种门诊整体搬迁项目; 3、提高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基本生活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水平; 4、实施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 5、免费实施出生缺陷筛查项目; 6、健全学前至普通高中各学段生均经费保障制度; 7、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测; 8、城区网架完善工程; 9、推进智慧交通城市建设; 10、全面实施人居环境“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项目。 现予以公告 兴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主席团 二0二一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