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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提醒 6月30日前未公示年报企业最高罚款3万元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市广电台 发布时间:2021-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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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场监管部门提醒,6月30日是企业公示年报的关键窗口,逾期未公示企业将最高罚款三万元。


  据悉,凡2020年12月31日前经梅州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均应当在今年6月30日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20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截至目前,梅州市应年报企业中仍有企业未公示年报。市场监管部门提醒,逾期未公示企业将被列入信用信息异常名录,除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将在信贷、经营、投融资、进出口、出入境、招投标、政府采制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被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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