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洪国华主持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兴宁协调联络组约谈会,督促相关责任单位、企业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强化举措,推动问题整改和案件办理再提速提质提效。市领导朱志勇、刘东峰、潘启东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相关职能部门、镇(街)和企业分别汇报了环境督察交办案件的办理工作及整改进展等情况,并作了坚决的表态发言;各包案市领导对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 洪国华强调,各相关部门、镇(街)和企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进一步聚焦问题、梳理核查、精准施策、集中攻坚,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 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抓好环保督察整改落实工作的极端重要意义,把做好整改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实践,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任务,以坚决果断的工作态度和作风,高质高效推进整改。二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梅州“八个一”的规范办理要求,成立整改工作专班,由主要负责人包案,认真开展现场调查核实,迅速研究提出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做到定人、定责、定目标、定时间、定任务。三要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质效。对交办案件要即收即转即办,围绕督察反馈问题,把整改措施研究得更有针对性一些、更细致一些、更全面一些,严格、规范、高效推进整改,全力加快案件尤其是重点关注案件的办理,着力提升办结率;各包案领导和职能部门要切实发挥协调、指导作用,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决定,该关的关、该停的停、该封的封、该罚的罚,推动整改工作更有质量开展;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公告相关问题的处理情况,积极争取相关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尽量减少重复投诉。四要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紧盯重点案件和整改不到位的案件,对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要严肃问责,提升工作效能,促进整改工作尽快完成。五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各责任部门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在补强弱项、完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督促和监管、执法,既让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更要保护好绿水青山,为加快构建“一城一廊一带”发展格局、努力争当梅州生态发展主力军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