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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市广电台 发布时间:2021-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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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4日,兴宁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专题传达学习兴宁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部署贯彻落实意见。该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全体员额检察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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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认为这次党代会,是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期,在兴宁全面进入“十四五”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大会全面回顾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客观分析了当前兴宁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明确提出了今后五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报告站位高远,蓝图远景清晰,为兴宁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传承红色基因、奋进生态之路,全面开启兴宁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强调要以此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引,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大局中谋划考量、推进落实,为加快打造“一城一廊一带”发展格局、建设“工贸新城·智慧兴宁”,全力当好梅州生态发展主力军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学思悟践推动党代会精神落地落实把学习贯彻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紧紧围绕新发展阶段兴宁的重大使命和主要目标,用心做好贯彻落实文章,切实把党代会精神转化为加快推进兴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精准发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对标党代会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用好、用活司法方式和载体,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严厉打击黄赌毒、电信诈骗等突出违法犯罪,精准治理影响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的突出问题,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稳定兴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做细、做实“法治是最好营商环境”,坚定不移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保护、教育等手段,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深化检察为民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抓手,持续深化公开听证、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国家司法救助等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更好地发挥公益诉讼在红色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的职能作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更加有力扛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检察责任,以深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不断深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依法惩治恶意欠薪,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为弱势群体撑腰。

  强化自身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以高质量党建领航检察工作发展。坚持以实绩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用好业绩考评和平时考核这个“指挥棒,全面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能。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之以恒抓好“三个规定”落实,不断强化政治监督、日常监管,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会后,兴宁市检察院各部室迅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并结合部室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第一检察部:通过学习党代会精神,深刻认识到检察机关要更加主动融入大局,精准服务中心工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依法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用求极致的工作态度办好群众身边每一宗小案,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质效,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和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第四检察部:积极扩宽案件线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更好地护航美好生活。强化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精准监督,持续推进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做强民事检察。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对行政非诉执行的全流程监督,不断提升行政检察办案规模和监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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