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会提出要坚定不移实施民生保障工程,建设更高水准的幸福和谐兴宁,推动发展成果普惠共享,切实把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作为干部的成就感。 一是大力提升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深入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促进更高质量和更加充分就业。千方百计拓宽居民劳动和财产性收入渠道,保持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保障妇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残疾人基本权益,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 三是全力推进健康兴宁建设。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支持市人民医院创建“三甲”医院,推进新建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项目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民营三甲医院建设,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让人民群众享有公平可及的健康服务。传承创新发展好中医药事业,力争在2022年创建成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认真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及其配套支持措施,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