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兴宁市医疗保障专题工作会议在会展中心召开,会议明确,2023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缴费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参保人员应按缴费标准,一次性足额缴纳全年居民医保费。 会议解读了2023年度居民医保相关政策,分析了去年征缴人数和征缴收支等情况,并对今年征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落实,同时还对“保尚保”征缴等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 会议强调,医保事关百姓的健康福祉,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各级各部门要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参保缴费工作担当,真正做到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强力推动;要强化举措,做到精准施策发力、广泛发动宣传、优化缴费服务,切实提高参保缴费工作成效;要加强领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强化工作协作和落实,确保完成参保缴费工作任务。 会议要求,各镇(街)要切实加强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创新征缴方式,坚持每周统计,确保完成年度各项任务指标。 据悉,除享受政府全额资助参保的特殊人群外,所有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自助缴费、银行窗口缴费和乡村金融服务站缴费等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