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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法学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 朱志勇当选为市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会长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兴宁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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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6日,兴宁市法学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在会展中心召开,会议全面总结市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选举产生市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统战部部长朱志勇当选为市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会长。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黄伟军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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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开幕。大会认真审议了兴宁市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大会指出,过去的六年,我市法学会本着“立足兴宁、研究兴宁、服务兴宁”的原则,认真履行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重要组成部分的职能,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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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会举行换届选举会议,选举产生兴宁市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朱志勇当选为会长,钟绍红当选为常务副会长,黄伟军等11人当选为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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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志勇强调,新一届兴宁市法学会理事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践行服务兴宁改革发展大局,不断推进法学理论、法治实践、法律制度、法治文化创新,为建设平安兴宁、法治兴宁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一是聚焦政治引领,在法治建设新征程上展现新担当。要坚持党对法学会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倾力推动我市法学会事业繁荣兴盛。二是聚焦重点任务,在服务保障发展大局上体现新作为。要在服务中心工作上下功夫,当好党委、政府的“智囊团”“思想库”;在繁荣法学研究上做文章,为党委、政府依法决策提供理论支撑;在开展法律服务上出成绩,促进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三是聚焦自身建设,在培养壮大法治力量上探索新路径。要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会员发展服务管理、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扩大法学会的联系面和覆盖面,为加快兴宁苏区振兴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兴宁市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名单


会长(1人)

  朱志勇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统战部部长

常务副会长(1人)

  钟绍红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副会长(11人)

  黄伟军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周展明 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彭 宙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肖浩文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张海荣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钟安胜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奎宏 市委办副主任 

  刘野青 市府办副主任 

  陈志文 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主任 

  陈伟林 市政协社环委主任 

  何 欢 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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