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首先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会议强调,要高站位抓学习领会,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丰硕成果、丰富内涵,按照“五个牢牢把握”的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要高质量抓落地落实,自觉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发展大局,充分发挥人大职能和代表主体作用,助推全市重点工作落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要高要求抓宣传贯彻,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要求,迅速在全市各级人大、人大代表、人大干部中掀起学习热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做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的表率,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职责要求,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人大工作领域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兴宁市城市管理工作情况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我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全力推进我市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会议要求,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完善联动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加强队伍建设,不断促进城市管理水平提升,营造良好城市环境。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对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的执法检查情况报告。会议同意该报告,并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两个条例”,从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监督管理、完善机制体制、发挥宗教团体作用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职和人大代表辞职事项。会上,邓强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随后,新任命人员依法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