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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县级专项巡察组反馈我市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三资”管理专项巡察情况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兴宁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3-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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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8日,梅州市县级专项巡察第七组、第八组分别对我市水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及石马、新圩、叶塘、黄陂、大坪、罗岗、新陂等单位党组织及部分村委反馈了巡察情况。兴宁市领导罗文波、刘东峰、潘启东、郭亚玮、黄静宏、吴思波、陈远辉等参加了相关巡察反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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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馈会上,梅州市县级专项巡察第七组、第八组负责人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情况,并就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会议强调,这次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是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的,各级党组织对这次巡察高度重视,坚持以上率下,坚决贯彻落实“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察工作方针,切实把专项巡察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推动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被巡察单位负责人纷纷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建议,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并将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务实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做到整改一个问题、避免一类问题、规范一个领域,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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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要求,被巡察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和巡察组的工作要求上来,压实责任,狠抓整改,真正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提升各项工作的明显实效。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整改责任。要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以及整改时限,切实把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下去,确保按期全面完成整改。二要强化措施,全力抓好整改。要盯紧问题,逐项认真研究,建立整改清单,明确时间节点,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并及时收集上报台账资料。三要标本兼治,确保整改成效。要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查缺补漏,高质高效抓好问题整改,推动形成严格执行各项整改要求的长效机制,达到在整改中增强党性、挺起纪律、用好权力、推进工作、创出业绩。四要举一反三,加强廉政建设。要一以贯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真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加强廉政建设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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