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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提振消费信心”暨“诚信经营”宣传活动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兴宁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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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今天上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司法、消防、烟草、银行等单位举行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提振消费信心”暨“诚信经营”主题宣传活动。市政府副市长陈君溢参加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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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明珠文化广场,工作人员悬挂“3·15”普法宣传条幅,现场向消费者发放消费警示宣传单,讲解假冒伪劣商品辨别方法。同时,设立咨询服务台,接待消费者现场咨询,为消费者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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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表示:“举行这样的活动对广大市民来说是比较好的,市民都需要这样的宣传,非常有益。像防诈骗、防劣宣传,辨别假药宣传都是很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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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在新陂镇茅塘垃圾处理场对去年以来执法过程中没收的假冒伪劣产品进行集中无害化销毁。据统计,此次销毁的假冒伪劣产品涉及食品、香烟、药品、日化品、建材等一大批,市场标值5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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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2022年,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一切为了消费者,一切服务消费者工作理念,立足职能、创新思路、关注民生、服务大局,多角度、宽领域、深层次地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921件,成功调解2921件,调解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1万元,得到社会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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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曾育权表示: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希望大家积极参与“提振消费信心”年度主题的各项活动,切实强化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增强消费者的维权能力,提振消费者的消费信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让百姓放心消费、安全消费,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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