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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做好“加减乘除”法 为兴宁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兴宁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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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宁市司法局以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为抓手,运用“加减乘除”工作方法,让人民群众感到法治可信赖、正义可预期、权利可保障,为兴宁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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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巧用“加法”,“添砖加瓦”建阵地。一是2023年1月成立了梅州市首家行政复议服务中心,服务中心设置专门受理立案窗口、配备专门办案处置人员,集立案、受理、调解、审理等全流程于一体,使行政复议服务中心成为便民利民的新高地。二是在兴宁市信访局设置便民服务点,派驻2名律师全天候参与信访接待,研究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中适用法律法规有关问题以及矛盾排查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处理重大行政争议案件。三是依托全市20个镇(街)司法所,设立了行政复议咨询受理点,由司法所工作人员负责行政复议申请咨询、接收、初审、转递、案件信息登记等工作,实现群众复议申请在家门口提交,行政争议在家门口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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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善用“减法”,“降低门槛”惠民生。一是降低法援门槛,拓宽受理范围。扩大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对于涉及劳动纠纷、社会保障、婚姻家庭等与民生问题和关系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援助案件,从“应援尽援”向“能援则援”转变。二是精简办事流程,优化便民服务。对涉及农民工讨薪、群体性事件、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案件及其他紧急特殊情况案件,实行即时受理,快速办理;对情况紧急或者即将超过仲裁或诉讼时效的法律援助案件,推行“容缺受理”服务,可以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三是加强监督管理,提升办案质量。法律援助虽属“免费服务”,但法律援助的服务质量不能因此打折扣,兴宁市司法局对法律援助案件服务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并落实“三到位”,即事前告知到位、事中沟通到位、事后电话回访到位,对受援人反映的情况及时反馈、跟进,消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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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活用“乘法”,“乘风破浪”强联合。一是兴宁市司法局以“千所联千会”活动为契机,积极组织动员律师与工商联所属商会、兴宁市工商联建立联系合作机制,主动对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法律讲座、座谈交流等活动,帮助企业“问诊把脉”,排查防范法律风险。二是村(社区)法律顾问为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充当解决问题的“智囊团”,帮助建立工作的“防火墙”,增强抵御风险的“免疫力”,有力夯实乡村依法治理的基础。三是建立“信访+村(社区)法律顾问”模式,以定期分析研判涉法涉诉群众信访案件,建立工作台账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派单”,及时跟进案件办理情况,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维护权益,全力参与打造“零投诉”机关、“无信访”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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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妙用“除法”,“法到病除”广宣传。一是上网络。以“身边人讲述身边事、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为出发点,自编、自导、自演“亻厓来说法”短视频普法栏目,借助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宣讲、以案释法等的综合法治宣传教育。现已发布“亻厓来说法”共6期,累计观看点击人数约100万人次。二是育人才。兴宁市大力开展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法律法规“讲解员”的身份作用,在法治宣传中,利用“法律明白人”的“人熟、地熟、事熟”优势,深入田间地头、村居院落、集市庙会开展政策法规宣传,以点带面方式助力乡村法治建设,现已培育“法律明白人”2000余人,村(社区)覆盖率100%。三是建基地。建设一批主要针对青少年人群的法治教育基地,建立梅州市第一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广东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在伟泓教育基地建设“法治宣传教育馆”,利用面授、音像、多媒体、模拟操作等多种教育形式,让青少年可以在听、说、读、练的亲身体验中学习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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