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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召开进一步规范城区建筑余泥渣土处置管理工作会议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兴宁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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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0日,进一步规范城区建筑余泥渣土处置管理工作会议在会展中心召开,会议对规范城区建筑余泥渣土处置管理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再推进,副市长吴思波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生态环境、住建、交警大队、交通、城综等单位相关负责人结合各自职责作了发言,并从法律法规要求、核准许可、监管等方面明确了下一步工作方向。

  吴思波强调,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要担起责任、久久为功,用情用功抓好建筑余泥渣土处置管理,共同营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城区建筑余泥渣土处置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克服畏难情绪、观望态度、侥幸心理,全力以赴、不折不扣推进建筑余泥渣土规范运输和处置管理。二是相关镇(街)、部门要履职尽责,聚焦重点,密切配合,全力抓好建筑余泥渣土处置管理各项工作。要强化大局意识,严格按照各自职责,细化工作措施,从源头审批、巡查监管、刚性执法、联动监管、规范宣传、督查督办等方面入手,从严抓好建筑余泥渣土处置管理工作,确保落实见效。三是各企业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保护生态环境、打造干净整洁靓丽的城区环境作出应有贡献。要进一步强化社会责任感,规范建筑余泥渣土处置,做到处置前必须“申请”、 开工前必须“备案”、 运输时必须“依规”、处置时必须“进场”,依法依规参与美丽兴宁建设,为兴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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