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李林凌表示:“我的母亲是一名人民检察官,成为检察官的梦想从小就在我的心里扎下了根。成为检察官的道路有些曲折,让我倍加热爱这份职业。” 敢啃“硬骨头”,善办疑难案,是李林凌的特点。多年来,兴宁检察院办理大案、要案中总能见到她的身影。办案期间,她与星月作伴,无数个深夜伏案认真研究法律法规、查阅相关判例,做足调查研究、收集定罪量刑证据…… 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李林凌表示:“在我心中,案件无大小之分,每个案件对涉案人来说都是‘天大的事’。因为我们办的不只是案件,更是别人的人生。把每一个案件办准办好,是对检察官准确把握天理国法人情的综合考验。” 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李林凌铁骨柔情的一面。作为兴宁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领头人,李林凌以敢闯敢试的作风和锐意创新的勇气,争取到兴宁市委政法委支持成立有17家成员单位的“护苗行动”领导小组,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全面综合的司法保护。 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李林凌表示:“对未成年人案件,我们不能只盯着案卷看不到孩子,也不能只看到孩子却想不到孩子身后的家庭,总要在办案之外多想一层、多做一点、多担一分,既注重法律的尺度,也体现其中的温度。” 刚柔并济担道义,一片丹心铸检魂。一路走来,李林凌不论身居何职,她都始终保持坚持不懈的态度、精益求精的作风、敢为人先的魄力,夯实自己的检察之路,同时也帮助带领着自己的团队不断成长。 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四级检察官助理李宇婷表示:“李林凌副检察长不仅业务熟悉,不管我们遇到什么问题,她都主动帮助我们解决,在传帮带方面,对我们的帮助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