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上午,梅州市司法局局长徐婉玲率队到兴宁调研指导司法行政工作。兴宁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等陪同参加调研。
徐婉玲一行先后到新洲村、省驻径南镇帮扶工作队办公点、陂蓬村等地,通过实地查看、听取工作汇报、座谈交流等形式,了解工作开展情况。

据了解,今年以来,兴宁市司法局坚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强化“一统筹、四职能”布局,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主动作为,如设立兴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兴宁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园区工作室、兴宁市司法局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馆,制作“亻厓来说法”普法微视频、与罗岗镇人民政府共建“生态法治林”等,为兴宁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助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听取汇报后,徐婉玲对近年来兴宁市司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和亮点特色予以充分肯定,同时针对当前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困难和不足,提出指导性意见。徐婉玲强调,一要强化理论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二要强化亮点总结。聚焦司法行政职能优势,结合兴宁实际,打造特色品牌,积极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持续推进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等活动。三要加强队伍建设。引领好、动员好、凝聚好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培养优良作风,坚持做到严管厚爱并重,健全激励关怀机制,为干部职工排忧解难。 兴宁市司法局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贯彻落实,不断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能力水平,充分发挥“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作用,为促进兴宁高质量发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兴宁和法治兴宁作出司法行政系统的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