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表彰2021-2022年度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兴宁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这也是该庭继2022年荣获“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后再获殊荣。一次次获得国家级荣誉的背后,凝聚着兴宁法院行政庭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和付出。 2023年12月20日上午,兴宁法院相关负责人与行政庭法官等一行人来到新圩镇政府,召集原告家属、被告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第三人某养殖公司,联合新圩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就一起涉及工伤认定赔偿案件进行面对面调解。兴宁法院相关负责人、行政庭法官等,从情理法三方面出发,力促涉诉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 经过调解,涉诉各方逐渐缩小诉求差距,大大提升了实质性化解这起涉及工伤认定赔偿的行政及民事案件的可能性。 兴宁法院行政庭负责人告诉记者,行政审判工作涉及的都是民与“官”的案件,办案人员不仅要有服务群众意识和丰富的法律知识,更需要极强的党性和大局观念。兴宁法院行政庭坚持党建引领,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青年理论学习等,全面提升了行政审判队伍的办案能力。 行政争议实现实质性化解,不仅要解“法结”,更要解“心结”。兴宁法院是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法院,担负着审理梅州各县市区一审行政案件的重任。2023年与各县区市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推行行政争议全程解纷机制,出台“20条举措”推进行政审判重点工作,将超过三分之一的行政争议解决在萌芽和前端。 2020年以来,兴宁法院行政审判庭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166件,结案率97.8%,调解撤诉296件;审结行政非诉案件1350件,结案率100%,全程协调化解行政争议398件。2022年,该庭荣获“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化解行政争议 搭建沟通连心桥》《发挥行政审判职能 护航高质量发展》在广东省党报作为法治工作经验刊登。助推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3.3%;主动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开展业务交流、专题讲座、个案研讨、旁听行政案件庭审等82场次,发出司法建议84份,促进行政机关加强法律意识、提高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