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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部署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兴宁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4-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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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兴宁市召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暨动员部署会。会议系统研究部署普查任务,细化普查安排,推动我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高质量开展。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杨裕瑜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刘小容主持会议,市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相关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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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听取了市文广旅体局负责人关于我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兴宁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和《兴宁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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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指出,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保障,更是担负新的文化使命、赓续中华文脉的时代需要。我市普查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全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和大数据库,完善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公布机制和保护管理机制,构建全面普查、专项调查、空间管控、动态监测相结合的文物资源管理体系,建强文物保护队伍,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会议要求,各单位各镇(街)要强化政治自觉,准确把握全国文物普查的工作意义,做到高站位认识。切实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论述统一思想和行动,进一步增强做好文物普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高站位、更强自觉、更大力度扎实做好文物普查各项工作;强化行动自觉,认真完成全国文物普查的工作任务,做到高质量实施。开展全国性文物普查,要做到准确摸清文物底数、及时调整保护范围、落实保护第一要求、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强化责任自觉,切实加强全国文物普查的协同配合,做到高标准落实。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组织原则,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有序推进,做到应查尽查、应细尽细、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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