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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召开“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典型村建设工作推进会 以典型突破示范引领全面进步 推动兴宁“百千万工程”迈上新台阶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兴宁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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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4日,全市“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典型村建设工作推进会在会展中心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梅州市委农村工作会议暨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推进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书记黄坤明来兴督导调研指示要求,对“百千万工程”典型镇村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再动员、再升温、再鼓劲。市委书记宋才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洪国华主持会议,市领导邓强、朱志勇、麦东阳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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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才华强调,“百千万工程”是省委省政府头号工程,典型镇村建设是落实“百千万工程”的重要内容,是推动镇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抓手。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进一步深化对“百千万工程”蕴藏发展机遇和新动能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建设典型镇村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切实打造一批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镇村建设示范精品,确保全市“百千万工程”取得扎实成效。
  一要进一步深化对典型镇村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认识,坚决扛起典型的担当。“百千万工程”典型镇村建设,肩负着“树标杆”“作示范”的使命责任,必须发挥典型、示范、标杆作用。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省、梅州市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镇、村主体作用,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全力以赴抓实抓好典型镇村建设,第一批典型镇村建设要出形象、出经验、出实效,第二批典型镇村培育要会学习、早行动、早见效,以典型引领带动全局出新出彩。
  二要进一步集中资源力量全身心投入典型镇村建设,全力干出典型的样子。首批典型镇村建设要严格按照巡视整改要求,对照典型镇村的10项任务,对标考核标准,查漏补缺,列出清单任务和时间表,逐一进行细化量化落实,确保首批典型镇村当好示范、当好标杆;第二批典型镇村培育建设要充分学习借鉴首批典型镇村建设好经验好做法,聚焦10项目标任务清单,迅速细化任务抓落实,突出抓好“党建引领、规划为先、建设先行、产业为本、绿美环境、社会治理、改革创新、群众参与”等八方面重点工作,推动“百千万工程”加力提速、全面突破;非典型镇村要自觉对照10项目标任务清单和考核要求,扎实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农房风貌管控、镇村绿化美化等,争取把各项工作谋在先、干在前。
  三要进一步压实典型镇村建设的责任,推动典型标准树起来。树牢全市“一盘棋”思想,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和要求,以大担当、大格局、大视野、大情怀、大手笔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强化指挥协调机制,强化要素保障机制,强化督查考核机制,奋力推动“百千万工程”各项工作加力提速、落地见效,推进兴宁“百千万工程”迈上新台阶,全力当好梅州“百千万工程”主力军。
  洪国华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上来,坚持把典型镇村建设培育作为推动“百千万工程”的重要抓手,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加快补齐短板弱项,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以典型示范引领带动“百千万工程”加力提速、整体提升。
  会上,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统战部部长朱志勇通报了第二批申报典型镇、典型村名单并部署相关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人分别结合典型镇、典型村建设十项重点任务作了工作部署;第二批典型镇、典型村创建代表径南镇以及水口镇河口村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市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市纪委(监委)副书记(副主任),各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市直和省、梅属驻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百千万工程”指挥部成员,第一批典型村、第二批申报典型村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中铁(广投)有关负责同志,省纵向帮扶工作队、广州(天河)横向帮扶工作队队员等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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