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八条硬措施”、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落实落地,9月10日至12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东局到我市开展矿山安全监察工作。兴宁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刘东峰陪同参加活动。 监察组一行先后深入到伯公坳萤石矿、罗岗镇桂发石灰石场、华顺瓷土开发有限公司、宁泰石场进行了检查,详细了解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狠抓“三个一批”工作,扎实推进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压实各级主体责任,矿山本质安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全市矿山领域未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反馈会上,监察组听取了我市非煤矿山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并反馈了在兴宁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察有关情况。监察组对兴宁市委、市政府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效表示充分肯定,对进一步做好兴宁矿山安全工作提出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