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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我市举办“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兴宁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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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为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12月1日上午,市司法局与市普法办在明珠文化广场举办了2024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黄伟军参加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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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现场,人潮涌动。来自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禁毒办等十多个单位的工作人员设立了法律咨询台,为市民们详细解读宪法的精神和基本内容,让市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宪法的内涵和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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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地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素养,增强依法办事意识,活动主办方还设置了宪法知识问答、“法治+非遗”版画制作、宪法拍照打卡乐等形式多样的游戏互动方式,让市民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体会到宪法的尊严和权威,学习到相关的法治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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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介绍,今年12月1日至12月7日是第七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八五”普法规划,市司法局与市普法办联合14家单位共同举办了此次宣传活动,旨在通过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增强市民的法治观念,从而更好地推进我市法治建设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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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司法局局长 钟安胜表示,接下来,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将组织开展多维度宪法宣传活动,通过“法治+非遗”版画制作、宪法摆摊宣传、宪法法律讲座活动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等,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助力我市“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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