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更好干事创业、担当作为。主持兴宁全面工作的市委副书记、市长赵超文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将其作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中办、国办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简称《若干规定》),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党内法规,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坚定决心。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学细悟笃行,坚决扛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政治责任。深刻领悟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领会《若干规定》的制度权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梅州市委工作要求,积极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让基层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有更多时间精力抓落实。要坚持综合施策,着力提升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实际成效。要对照《若干规定》,瞄准问题,着眼长效,落实整改举措,强化标本兼治。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深刻认识“减负”不是“减责任”“减担当”“减作为”,有效促进为基层减负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机结合,全力推动“百千万工程”加力提速、全面突破,实现“排位前移、力争优秀”目标。要压实责任担当,全面凝聚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强大合力。市委专项工作机制及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部门单位和各镇(街道)要把为基层减负的理念融入日常工作中去,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主动到一线去落实政策、解决问题,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同时,注重学习宣传,督促检查,确保《若干规定》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市领导黄志勇、黄静宏等在会上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作了学习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