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强主持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红彬、温建文、刘瑞灵、石秀芳及委员共33人出席会议。市领导黄志勇、陈远辉,市法院、市府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中镇人大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兴宁市2024年政府债务情况报告。会议认为,我市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债券资金作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关于落实省财政厅反馈2025年省对我市预算安排审核意见的情况报告,并作出了批准这个报告的决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要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社会共治;要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保护力量;要依法加强监管,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在我市更加有效实施。 会议还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兴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 (2025年5月28日兴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 黄伟平的兴宁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黄远新、吴佑新、李云聪的兴宁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张杏清为兴宁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罗宝丽、张春妮为兴宁市人民法院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