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强主持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决定任命罗国强为兴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红彬、温建文、刘瑞灵、石秀芳、曾秋勇及委员共32人出席了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罗文波,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黄志勇,市法院院长刘志平、市检察院检察长彭宙,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部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和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兴宁市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兴宁市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紧紧围绕我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百千万工程”为总抓手,以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为突破口,上半年地区生产总值实现同比增长8.2%,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4.9%,积极推动了我市经济社会加速向上向好发展。会议认为,上半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围绕年度财政预算目标,加强资金统筹保障,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民生兜底线,防范化解财政风险,财政运行在“紧平衡”状态下实现总体平稳。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兴宁市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指出,要强化收支监管,兜牢“三保”底线;要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审议监督力度;要压实整改责任,增强审计监督实效,以强有力的审计监督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兴宁市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兴宁市2025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分别作出批准这个报告和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兴宁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和辞职事项。会议同意接受谢明扬由于工作岗位调整辞去兴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罗国强为兴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会上,邓强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依法组织进行了宪法宣誓。 兴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和辞职名单 (2025年9月4日兴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接受: 谢明扬辞去兴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决定任命: 罗国强为兴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免去: 彭小龙的兴宁市人民法院龙田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翁苑平的兴宁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陈利聪的兴宁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婷的兴宁市人民法院叶塘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陈利聪为兴宁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婷为兴宁市人民法院叶塘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