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气象部门预报,预计我市22日下午起受寒潮影响,23到25日我市气温急剧下降8-10℃,北风加大到3-4级,过程最低气温将降至-4℃左右,有霜冻或冰冻;24-25日雨止转多云到晴,日气温低。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办公室发出《关于做好低温冰冻天气防御的通知》,并于2016年1月21日12时21分启动气象灾害(寒冷)Ⅱ级应急响应。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密切注意天气情况,认真落实省防总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突出 以人为本 制定相关预案,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工作,切实做好五保户、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流浪乞讨人员、困难群众的防寒保暖,农作物和水产养殖的防御应对,路、水、电安全畅通的应急保障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尽最大可能避免或减轻灾害影响。 (市广电台) 转载请注明 转自兴宁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