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制品零售点怎样布局才合理呢?昨天下午,市烟草专卖局举行了《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草案)》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消费者委员会、公安局、工商局、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单位代表、个体零售户代表、消费者代表以及群众代表参加了听证会。 为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市烟草市场秩序,市烟草专卖局针对近年来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的实际情况,结合我市社会经济建设及城市建设的发展变化,对2012 —2015年实施的《兴宁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进行了修订,经过多轮次的讨论修改后,形成了提交此次听证会听证的《兴宁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草案)》。 会上,市烟草专卖局负责人对《规划(草案)》制定的必要性、法律依据以及具体修订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规划(草案)》共11条,对如何设置零售点进行了详细说明;同时,也明确指出, 无固定经营场所 、 经营场所与住所不想独立 、 利用信息网络渠道经营 等13种情形不予设置零售点。 随后,来自各界的代表们围绕零售点的合理化布局展开了激烈讨论,提出各自的问题和修订建议,市烟草专卖局负责人都一一作了回应。其中,消费者委员会代表认为,《规划(草案)》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放宽了办证条件。他担忧可能会有一部分经营能力差的零售户向消费者销售假烟、走私烟,影响烟民消费者的身心健康,扰乱烟草市场秩序。 听证会上,烟草专卖局负责人表示,对于听证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该局将进一步研究、吸纳,对《规划(草案)》进行修改完善,使其更具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市广电台:谢海东 刘建欣) 转载请注明 转自兴宁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