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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五个到位 全面加强交管办和劝导站建设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6-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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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近三年来,我市农村交通事故占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的三成。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我市高度重视,落实 五个到位 ,全面加强交管办和劝导站建设。

我市是粤闽赣三省边际陆路交通枢纽,辖区内有国省道总长近250公里,县乡公路近2500公里,截至2015年底,机动车保有量近11万辆,驾驶员约18万人。据统计,在近三年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农村交通事故所占比例约31%。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我市高度重视,坚持高位推动,确保组织保障到位,大力推进镇(街)交管办、村(居)委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着力形成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的大交通管理格局。在推进过程中,做到统一标识、统一办公设备、统一人员配备、统一职责、统一考核 五个统一 ,确保建设规范到位。建立交管办和劝导站经费保障机制,我市不断强化支撑,确保经费落实到位。至目前,市镇两级共投入资金150多万元,完成交管办、劝导站的办公场所、装备等建设。我市还通过加强对交通安全员、交通安全劝导员的业务培训,通过农村 大喇叭 、发放宣传资料、上路劝导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多管齐下,确保工作措施到位。此外,不断完善机制,确保工作开展持续到位,将交管办和劝导站建设工作列为镇(街)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考核范畴,对各单位进行量化考核。

至2015年11月,全市20个镇(街道)全部设立了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491个村(居)委全部设立了交通安全劝导站,率先在梅州市100%完成交管办、劝导站建设。2015年,全市道路交通死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2014年分别下降14.29%、24%、42.17%。其中,涉摩托车、面包车事故分别下降46%、下降34%,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面包车超员、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市广电台)

转载请注明 转自兴宁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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