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建元主持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兴宁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报告》等三项工作报告,表彰了2018年度工作评议优秀单位,对2018年度工作评议优秀单位进行了表彰,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和辞职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福泉、彭志洪、廖红彬、温建文、刘秋宏及委员共31人出席了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姚智超,市法院院长陈声欢、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培军,市监察委员会、市政府有关单位负责人,部分镇人大主席和市人大代表、以及市人大机关各委、办副主任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报告、市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市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会议对三个工作报告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审议意见。 会议对2018年度工作评议获得优秀的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进行了表彰。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政府、市人民法院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和辞职事项。会上,何建元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随后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见证宣誓。 兴宁市人大常委会接受辞职和任免名单 (2019年3月13日兴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 决定接受: 彭燕妮辞去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决定任命: 刘导文为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小海为兴宁市科工商务局局长; 何伟洪为兴宁市司法局局长; 陈思忠为兴宁市财政局局长; 刘铭中为兴宁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坚为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坤明为兴宁市水务局局长; 曾巨文为兴宁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欧阳秋茹为兴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陈秋吾为兴宁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刘尚方为兴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陈志标为兴宁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黄耀添为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伟兰为兴宁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黄浩灵为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黄启东为兴宁市信访局局长; 许振波为兴宁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 潘启东为兴宁市林业局局长。 决定免去: 童永忠的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刘小炎的兴宁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何群辉的兴宁市水务局局长职务。 任命: 陈志文为兴宁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罗建新为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童永忠为兴宁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谢慧为兴宁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谢毅韬为兴宁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黄远新为兴宁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免去: 罗国星的兴宁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