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下午,新陂镇在三楼大会议室召开相对贫困人口相对贫困村退出工作布置会。驻村领导班子成员、驻村帮扶干部、各村党支部书记、第一书记、党建指导员、扶贫办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该分管负责同志和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详细解读了《关于转发
<广东省相对贫困人口相对贫困村退出机制实施方案>
的通知》《关于成立新陂镇相对贫困人口相对贫困村退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布置了新陂镇相对贫困人口相对贫困村退出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研究了各村关于脱贫难度大人员和存在的问题和脱贫措施,并对相对贫困人口相对贫困村退出机制实施的注意事项作了说明。
广东省相对贫困人口相对贫困村退出机制实施方案> 该镇相关负责同志强调,本次相对贫困人口相对贫困村的退出工作是对我们3年扶贫工作成果的一次验收,要求镇、村扶贫干部要高度重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脱贫攻坚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市扶贫部门的要求统筹安排好时间,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更加认真的工作态度、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准确把握“两个退出”“两项摸底”工作的政策界限,严格把关,把相对贫困人口相对贫困村退出工作做细做实,高质量完成相对贫困人口相对贫困村退出工作。 据了解,相对贫困人口退出标准以户为单位,以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和“八有”等为主要指标,包括:1、有稳定收入来源或最低生活保障:其中有劳动力相对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地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符合条件的无劳动力贫困户全部纳入政策性保障兜底。2、有安全饮用水:水质安全达标且稳定供应。3、义务教育有保障:享受有关教育资助政策,没有因贫辍学学生。4、基本医疗有保障:家庭成员均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保障范围,有重大疾病能够得到及时救助。5、安全住房有保障:所居住的房屋不属于局部险情(C级)或者整体险情(D级)危房。6、有电用:满足家庭正常用电需求。7、有电视信号覆盖:相对贫困村中20户以上自然村的相对贫困户家庭有电视信号覆盖。8、有宽带网络覆盖:相对贫困村中20户以上自然村的贫困户家庭有宽带网络覆盖。 相对贫困村退出标准以“两不愁三保障”和“一相当”为主要衡量标准,包括:1、贫困发生率低于2%。2、相对贫困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3、村集体收入:有产业发展项目,村集体收入有稳定来源。4、人居环境:村容村貌干净整洁;户用厕所基本普及;生活垃圾集中治理。5、村道建设:实现20户以上自然村(村小组)村道完成路面硬底化,具备通行条件的行政村通客车。6、饮水安全:基本解决全村居民安全饮水用问题。7、农田水利、电力设施基本完善,农户正常供电;8、电视信号和宽带网络:20户以上自然村农户家庭具备电视信号和宽带网络覆盖。9、村级公共服务站、卫生站、文化室等公共服务设施(场所)基本完善;10、党组织建设: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效果明显;“头雁工程”党组织书记和第一书记作用发挥较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