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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圩镇:召开校园安全暨校外托管(培训)整治工作会议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新圩镇 发布时间:2023-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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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和加强辖区校外托管机构的管理,提升校外托管机构的服务水平,保障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成长,保障校园及周边安全,2023年2月15日上午9时,新圩镇组织召开校园安全暨校外托管(培训)整治工作会议。会议由新圩镇相关负责同志主持,镇文旅教体中心、综治、执法、应急、住建、民政、新圩中心小学、新圩中学、新圩派出所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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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分管教育的相关负责同志传达了梅州、兴宁关于加强校外托管机构整治的的相关文件内容和系列会议精神,要求通过“查、核、改、清、管”五步走的方式,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办理证照、在经营(业务)范围外开展托管服务、开展学科校外培训、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或开设校外托管机构的五类不规范行为进行整治,稳步有序规范校外托管行业有序发展,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会议先后听取了镇文旅教体中心、工商执法、新圩中心小学、新圩中学等单位关于新圩镇校外托管机构前期摸排情况汇报,并结合新圩实际,研究讨论了《兴宁市校外托管机构专项整治方案》。会议指出,校外托管机构的规范治理事关学生健康成长,事关人民群众家庭幸福和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新圩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校外托管机构的规范治理工作。


  新圩镇相关负责同志就推进校园安全暨辖区校外托管机构整改工作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工作职责。各部门、相关单位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把校外托管机构整治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明确教育主抓、政法同管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学校综治站的统筹协调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判存在问题,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强化执法监督。深入贯彻《梅州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各职能部门要对前期摸排的4家在营校外托管机构进行严格复核,特别是群众重点关注、与群众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交通、食品、住房、燃气等问题,近期要组织联合执法检查,对查处的问题和隐患要落实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予以取缔,以过硬的业务能力和铁腕的执法力度,确保参托学生的健康安全,着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外安全环境。三是加大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相关单位要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引导校外托管机构积极配合做好整改,同时引导学生、家长选择规范的校外机构参托,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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