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上午,兴宁市消防大队陈副队长带领民政、卫生、旅游、安监等部门的同志到我镇检查公共场所安全整治工作。检查组一行首先听取了我镇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有关对公共场所安全所做的各项工作,然后到镇社会福利中心、镇卫生院实地查看。检查组一行认为我镇对公共场所安全工作领导重视、措施有力、工作有成效,并对下来的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一要进一步完善消防器材和应急装备;二要加强用电管理等。 (毛响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