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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浮镇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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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我镇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大会要求全镇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梅州、兴宁市委的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着力解决 四风 问题,密切同群众的血肉联系,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全体镇干部,各村(居)支部书记(负责人)、村(居)委会主任、学区支部书记、圩镇单位(厂场)负责人、 两新 组织党支部书记共200多人参加了会议。市督导组组长吴志雄同志,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何森华同志,党群系统工委副书记张彬同志,市纪委监察局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杨文兵同志到会指导。
镇党委书记刘导文指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我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务必要把开展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梅州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推进 生态、宜居、美丽罗浮 建设、加快罗浮振兴发展结合起来。同时,要学习借鉴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成果和宝贵经验,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开展这次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这既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我们自我净化、解决存在问题的有利契机。全镇党员干部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教育实践活动不是走过场,坚决纠正等待观望、推着干的错误思想,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把 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 贯穿全过程,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真真正正、实实在在地投入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来。
结合本次教育实践活动,我镇党委政府早规划、早部署,纾民困、解民忧,为群众办了两件实实在在的好事。一是在前期认真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的基础上,镇党委政府让利于民,出资50多万元,协调好各方关系,妥善解决了罗新大道征地历史遗留问题;二是做好罗浮自来水厂转制工作,采取承包方带资改造、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管理制度,转制以来,企业运转良好,基本解决圩镇居民饮水问题。两件民生实事为罗浮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了好头,得到了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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