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罗岗镇组织国土、规划、城管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依法对位于该镇霞岚村坪上的一处违法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拆除面积达150平方米,坚决打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 据介绍,位于霞岚村坪上的此处违法建筑,经查明,是违法用地当事人擅自占用耕地进行建设,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 在此次拆除前,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对违法建筑当事人做了多次思想工作,解释法律法规知识,并向其下发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自行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要求当事人自行拆除地上建筑,并明确告知规定时间内拒绝自行拆除的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虽经多次督促,但当事人置若罔闻,依然我行我素,利用节假日时间顶风抢建,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 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规范农村建房秩序,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当机立断,亲自带队,组织人员对此处违法建筑予以依法强制拆除。在拆违现场,执法人员共同向违法建筑当事人宣布镇委镇政府的强制拆除决定,随后,挖掘机开始作业。由于事前部署严密,措施得当,拆除工作非常顺利。在作业机械的轰鸣声中,拆除工作很快得以完成。 据了解,自去年以来,罗岗镇始终坚持镇村两级联动,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加大巡查、督查力度,对违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处理,把违建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遏制了农村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有力地保护了罗岗镇的农村土地资源。 转载请注明“转自兴宁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