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下午,梅州市人大常委会森林防火条例法规调研组组长廖海文率队到水口镇开展《梅州市森林防火火源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兴宁市林业局和水口林场相关负责同志,水口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管林业的领导、林业工作组同志以及部分村支部书记、护林员参加了座谈会。 调研组分别听取水口镇、水口林场、村支部书记和护林员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就《梅州市森林防火火源管理条例(草案)》条文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重点围绕护林员待遇和条例第四章法律责任处罚条款等展开讨论。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水口镇森林防火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认为水口镇成功经验多、准备充分,并对条例草案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建议意见。调研组一定会认真梳理,充分吸收、归纳大家的建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梅州市森林防火火源管理条例(草案)》,使其更具科学性、指导性和操作性。 转载请注明“转自兴宁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