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上午,福兴街道办事处举行2016年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员培训暨预防犯罪警示教育会。梅州市普法宣讲团副团长、市司法学校副校长彭展湖、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吴志远、兴宁市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以及福兴街道办事处全体办事处干部、职工,各村(居)民委员会的全体成员等共200多人参加了培训会。此次培训会由办事处主任李新强同志主持。 本次培训会主要有两项议程:一是由吴志远主任为大家讲述如何预防职务犯罪;二是由彭展湖校长为大家讲述人民调解的相关知识。 培训会首先由吴志远主任就如何预防职务犯罪做精彩讲述,他结合目前兴宁南部新城建设的具体实际,对征地拆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职务犯罪进行了分析,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 接着,彭展湖校长采用ppt与生动的案例结合的授课方式,简要介绍了《人民调解法》、《广东省信访工作条例》和《广东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条例》的相关内容,就人民调解工作中应该注意的事项及矛盾纠纷调整技巧进行了详细的讲解,用具体的事例、详细的讲解给参会的培训人员上了生动的一课。 最后,由办事处主任李新强同志作培训会总结,要求在座的职工干部要认真学习体会,在平时的日常工作中要对照检查自己,并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加强学习和锻炼,依法依规办事;要正确发挥各自的职能,更好地保障福兴街道区域经济发展,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建设“平安福兴”、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 转载请注明“转自兴宁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