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上午,罗浮镇在镇政府三楼会议厅召开了传达贯彻兴宁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会议,会议由该镇镇长主持。参加此次会议的有全体镇机关干部、各村(居)委会主任共160多人。 会上传达了兴宁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传达了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兴宁市委关于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南粤大地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的决定〉的意见(讨论稿)》。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兴宁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会议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并提出了五点要求:一要深刻认识党的十九大在政治上、理论上、实践上、制度上取得的一系列重大成果,作出的划时代、开创性的历史贡献;二要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三要按照省委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的部署要求,持续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足功夫;四要立足新时代、贯彻新思想、实现新发展,在新时代新的起点上,要以辩证的思维和眼光去看待问题,努力探索新时代下乡村振兴发展的道路;五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牢固“四个意识”,坚守“八项规定”,加强党员干部管理,强化农村基层治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 罗浮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强调,各位党员干部群众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要认真贯彻落实兴宁市委、市政府的各项部署要求,开拓进取,实现罗浮新发展,为开创兴宁改革发展新局面,兴宁振兴发展作出积极贡献,让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兴宁大地、罗浮红色苏区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