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支持IPV6  丨     丨   繁體  丨   RSS订阅
首页 > 今日兴宁 > 乡镇风采

新圩镇:召开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新圩镇情况反馈会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8-06-07
[字体:  ]

6月5日下午,新圩镇召开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新圩镇情况反馈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小组组长冯振,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办主任袁望中,市委第二巡察组全体成员出席了会议,新圩镇全体干部职工,2015年以来退休的镇领导班子成员,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各村(居)支部书记、主任,蓝二村、鲤湖村村监委会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巫天洪代表市委第二巡察组全面反馈了在新圩镇的巡察情况,在肯定新圩镇党委工作的同时,也指出了新圩镇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新圩镇今后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规范选人用人制度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圩镇召开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新圩镇情况反馈会.jpg

冯振在反馈会上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认识到开展巡察工作是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重要保障;二要高度重视整改意见,细化整改措施。要及时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三要明确整改主体责任,督促整改落实。要主动认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把承担起主体整改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化。

新圩镇党委主要负责人代表新圩镇党委作表态发言,一是统一思想,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工作抓在手上,化问题为动力,化意见为方向,认真认领问题,迅速行动,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二是狠抓落实,切实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建立整改问题台账,逐项推进整改,强化督导跟进,确保巡察组反馈意见在规定时限内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建章立制,切实把整改过程转化为建立长效机制的过程,建立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深化巡察整改成效。

站群导航
  • 党群部门
  • 政府部门
  • 乡镇街道
  • 梅州网站
  •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