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打好打赢城乡环境大提升攻坚战,12月17日上午,新陂镇在三楼大会议室召开“美丽新陂•美好家园”城乡环境大提升行动工作动员会。 会议全面传达了兴宁市开展“美丽兴宁•美好家园”城乡环境大提升行动工作动员大会精神,并详细解读了《新陂镇开展“美丽新陂•美好家园”城乡环境大提升行动方案》,号召与会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八整治、四提升、三规范”工作要求,带领广大群众结合“三清三拆三整治”进行环境卫生整治大行动,齐心协力奋战60天,努力打造“干干净净、清清爽爽、整整齐齐、漂漂亮亮”美丽新陂,建设幸福美好家园。(钟美梅) 附:1.“两美”“843行动”的名词解释;2.致全镇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两美”“843行动” 名词解释 “两美”行动全称叫“美丽兴宁•美好家园”城乡环境大提升行动,目的是为全面改善我市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提升兴宁形象,大力发展美丽经济,切实增强广大市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努力打造“干干净净、清清爽爽、整整齐齐、漂漂亮亮”美丽兴宁,建设幸福美好家园。 “两美”的行动时间 从2018年12月6日起至2019年2月4日,“两美”行动时间共计60天。 两美行动中提到的“843”行动 “843”行动是指在“两美”城乡环境大提升行动中,重点要抓好的“八整治、四提升、三规范”(简称“843”行动)工作。 “八整治、四提升、三规范” 八整治:①是整治综合环境;②是整治镇村环境;③是整治城乡结合部;④是整治城中村和老旧小区;⑤是整治背街小巷;⑥是整治农贸市场;⑦是整治水体环境;⑧是整治扬尘污染。 四提升:城乡美化提升、夜景亮化提升、园林绿化提升、保洁净化提升。 三规范:规范门店摊点经营、车辆停放、户外广告设置。 开展“美丽新陂·美好家园”城乡环境大提升行动 ——致全镇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助推我市创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省文明城市,建设宜业宜居美丽新陂,期望全镇广大市民朋友们以主人翁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支持我镇开展“美丽新陂·美好家园”城乡环境大提升行动作出应有的贡献,带头遵守并带动自己身边的人做好以下几点倡议: 一、从我做起,以主人翁姿态担起社会责任。自觉遵守城乡环境管理方面的法规规章制度,主动参与到城乡环境大提升行动中来,各尽其力、各展所长,关心家乡一山一水、一路一渠基础建设,积极参与农村公益事业,为美丽新陂建设建言献策,凝心聚力打造特色亮点。 二、崇尚文明新风,争当现代文明市民。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不乱摆乱卖、不乱停乱放、不乱拉乱挂、不乱贴乱画、不乱堆乱放、不乱搭乱建,彻底摒弃各种生活陋习;自觉维护街道小巷、公共场所、住宅小区、村庄道路等的整洁卫生;不露天焚烧水稻秸秆和建筑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用完好的垃圾袋(桶)收集装好,按规定时间放到指定的垃圾收集点;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不超速、不抢道、不逆行,驾乘摩托车、助力车要佩戴头盔,按指定区域整齐停放车辆;不在划定的停车区域堆放杂物和设置障碍;不损坏路树、园林绿化和市政公用设施等。 三、搞好门前“三包”,维护公共秩序。临街单位(企业)、门店经营户、住户要认真落实“门前三包”(即包环境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责任,确保各自门前责任区干净卫生、整洁有序、绿化良好。要积极做到:沿街墙面干净、美观,无乱贴乱画、无乱搭乱挂;不出店经营,不占道经营、作业或堆放杂物;及时清理门前垃圾,打扫门前卫生,不乱倒污水、乱扔垃圾;自觉拆除违规遮阳棚、太阳伞,门店招牌保持统一、整洁;从事休闲娱乐、生产经营、建筑作业等活动,要自觉控制声响、废烟废气,不产生噪音污染和空气污染。 四、弘扬新风,争做城乡环境大提升行动的践行者。从现在起,大家要以文明市民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尊老爱幼、勤俭持家,培育优良家风;移风易俗、革除陋习,倡树文明新风;要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摒弃搞攀比、讲排场的不良风气,用实际行动为美丽新陂建设增光添彩,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境。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开展“美丽新陂·美好家园”城乡环境大提升行动,重在大家参与实践,贵在长效坚持推进。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同心同向改善新陂人居环境,共建共享和谐美丽新陂。我们相信,在镇党委、政府坚强有力的推动下,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新陂一定会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我们的家园一定会更美好! 新陂镇城乡环境大提升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