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卫健局为进一步加强游泳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防止介水传染病发生,以创建省县级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结合2019年国家双随机抽检和游泳场所专项工作部署要求,积极组织市卫监所对全市游泳场所持续开展专项督查。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旨在规范行业行为,重点检查各游泳场所是否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执行自身卫生管理建档、水循环、净化、消毒,公共用品用具洗消及每日补充新水等工作环节是否合规,救生员、急救必须品、强制性浸脚池、强制淋浴及水质自检公示栏等设施配备情况进行了逐一对标检查。
检查发现,各游泳场所均持有效卫生许可证诚信经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水循环净化消毒系统和卫生设施设备运转正常,总体卫生状况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