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至25日,梅州组织现场验收组对我市“三小”场所、出租屋(群租房)和电动自行车以及居民自建住宅、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验收。 督导验收组一行通过听取汇报、调阅资料、现场问询、实地查看等方式,详细了解我市“三小”场所、出租屋(群租房)、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开展和电动自行车以及居民自建住宅情况。 据了解,我市认真学习贯彻梅州市专项治理方案,深刻吸取大埔县“7•31”等火灾事故教训,深入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群租房)和电动自行车治理行动,全面遏制“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督导验收组充分肯定了我市开展三小场所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取得的成效,希望我市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防”的意识,强化监督管理,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以扎实的行动举措持续加大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全力以赴做好出租屋和“三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强化消防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构建群防群治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