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要求落实到城乡基层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是人民群众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移风易俗、建设美好生活的创举。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为根本任务,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为主要形式,以各类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典型为示范,推动形成各级各部门你争我赶共建精神文明、人民群众见贤思齐提升道德水准、全社会崇德向善提高文明程度的生动局面。 二、什么是文明城市创建? 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是精神文明创建的龙头工程,是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市化进程顺利推进的重要途径。 三、文明城市创建的要求是什么? 创建文明城市活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的工作导向,推动城市科学规划、精心建设、精细管理,促进城市生产发展、生活宜居、生态良好,打造城市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建设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 四、兴宁市文明城市创建情况一览 自启动新一轮创建省县级文明城市工作以来,兴宁市举全市之力,坚持为民利民惠民,共建共治共享,实现城乡面貌焕然一新,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千年客邑红色热土的特色品牌得到进一步塑造,群众生活品质不断提升,“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写进现实。 「齐献策共参与 共建共享好生活」 面临新的任务、新的挑战,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如何干? 兴宁市坚持创建为民,找准创建突破点、重难点和关键点,全面动员部署、落实创建任务,不断强化督导督查,建立长效机制。目前,兴宁市已调整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网格挂钩责任单位,把创建工作列入兴宁市重点工作。兴宁市委书记宋才华在市党代会、市委全会和专题会议上多次部署,深入一线推动工作。兴宁市长洪国华多次召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文明城市创建重点项目建设,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镇街各网格责任单位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部门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在兴宁市怡苑路,被围挡围住的道路上,挖掘机正在施工,这是兴宁市老旧小区升级改造项目之一。兴宁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自2020年开展以来,受到千家万户的关注,也得到了他们的支持。在改造后的兴宁市电力开发小区,崭新的柏油路面干净整洁,翻新的墙面装饰着各类红色主题宣传语,老人围坐聊天,小孩玩耍嬉戏,过去雨天积水、电线杂乱、路面低洼等“烦心事”解决了,居民“共建共治共享”,建设宜居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