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创建广东省卫生城市工作 简 报 [2014]第1期 我市全面启动创建广东省卫生城市工作 2014年8月14日,我市在会展中心2号会议室召开创建广东省卫生城市动员大会,标志着我市创建广东省卫生城市工作正式启动。 会上,罗宇芳副市长向与会同志介绍了《兴宁市创建广东省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起草背景,详细解读《兴宁市创建广东省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兴宁市创建广东省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由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四部分构成。《广东省卫生城市》标准包括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窗口单位卫生,单位和居民区卫生,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卫生等11大项,主要内容涉及全市各单位健康教育机构、市容环境卫生、卫生公厕等环卫设施、建筑工地管理等符合要求,API指数、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等指标达标,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省有关要求,传染病防控有力,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窗口单位、居民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卫生达标等,细化分解后有109小项。 谢胜扬市长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开展创卫工作意义重大。开展创卫工作是我们历年来各项城市创建活动的拓展和延伸,是一项综合性强的系统工程,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需要、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二是明确创卫实施的各阶段任务。2014年7月至9月为宣传动员阶段;2014年10月至2017年8月为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9月至2017年 12月为申报迎检阶段。三是需把握的重要环节。创卫工作是一项复杂艰苦的系统工程,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勇挑重担、协同作战、合力攻坚,从广泛宣传发动、部门联动、资金落实保障、责任落实四个方面发动各级各部门、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要以街道、居委会、社区为单位,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性、群众性创建活动,用活动引导、组织广大市民支持创建、参与创建,把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创建目标上来,打牢创建工作的基础,形成人人参与卫生城市创建的良好氛围。市政府将成立检查小组,加强经常性督查,对工作不力影响创建进程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在2017年地顺利通过广东省卫生城市考核验收,为加快兴宁振兴发展再立新功。 兴宁市创建广东省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 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