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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汛期生态环境安全工作,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提前谋划部署,全面开展汛前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将生态环境安全检查纳入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要内容,并及时发出汛前生态环境安全自查提醒,让企业主动开展排查,提前防范化解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