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参加市2019年社会各界人士迎春座谈会;召开局机关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
1月29日,参加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参加全省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1月30日,参加市政府关于黄槐镇农电体制改革有关事宜研讨会议;参加广东省第七届花灯文化节暨兴宁市首届花灯旅游节开幕式。
1月31日,参加市政府研究政府投资入股金雁电工入园扩产项目事宜工作会议;陪同市委书记余其豹、市长丘孝东检查节前市场供应等工作。
2月1日,召开局机关干部职工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会议,学习贯彻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参加兴宁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成员会议。
1月28日,参加市2019年社会各界人士迎春座谈会。
1月29日,参加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
1月30日,参加广东省第七届花灯节暨兴宁市首届花灯文化旅游节开幕式。
1月31日,到宁江中学调研。
2月1日,参加兴宁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成员会议。
2月2日,慰问老干部。
2月3日,研究兴宁市成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整合事宜。
1月28日,陪同梅州市民宗局负责人慰问宗教界人士。
1月29日,参加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
1月30日,参加广东省第七届花灯文化节暨兴宁市首届花灯文化旅游节开幕式。
1月31日,参加兴宁市委统战部年终总结和春节期间工作安排会议。
2月1日,到径南镇、水口镇慰问宗教界困难人士。
2月2日,到神光山墨池寺、神光寺、石古大王宫检查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1月28日,参加市2019年社会各界人士迎春座谈会。
1月29日,参加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
1月30日,陪同市委书记余其豹到市社会福利院慰问。
1月31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
2月1日,召开干部职工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
2月2日,陪同梅州市市长张爱军慰问社会福利院、救助管理站。
2月3日,到民办托老机构检查安全工作。
1月28日,参加迎新春退休干部座谈会。
1月29日,参加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
1月30日,收听收看司法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表彰大会;参加广东省第七届花灯文化节暨兴宁市首届花灯文化旅游节开幕式。
1月31日,传达学习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
2月1日,收听收看司法部工作例会电视电话会议。
2月2日,布置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廉洁过节相关工作。
2月3日,布置春节期间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社区服刑人员管控工作。
1月28日,参加市2019年社会各界人士迎春座谈会;到市政府汇报2019年政府预算草案编制情况;到梅州市财政局协调节能减排资金管理问题。
1月29,参加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研究部门预算工作。
1月30日,参加市政府常务会议;处理财政业务工作;参加广东省第七届花灯节暨兴宁市首届花灯文化旅游节开幕式。
1月31日,到永和镇新寨村、湖尾村、七层村节前慰问;与市分管领导研究节前工作。
2月1日,处理财政业务工作;参加兴宁市城乡规划委员会议。
1月28日,参加人社系统老干部新春座谈会;主持召开年终总结考评大会。
1月29日,参加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
1月30日,参加广东省第七届花灯文化节暨兴宁市首届花灯文化旅游节开幕式。
1月31日,参加2019年梅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参加处理劳资纠纷工作协调会。
2月1日,参加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
2月2日,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检查落实有关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工作。
2月3日,到兴宁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检查新春现场招聘会准备工作。
1月28日,参加市2019年社会各界人士迎春座谈会、“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会议;到合水、兴田调研督导垦造水田和安全生产工作。
1月29日,参加梅州市政府“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会议;主持召开垦造水田工作推进会;参加市政府专题工作会议。
1月30日,协调垦造水田、拆旧复垦相关资金落实问题;召开国土资源系统干部带头承诺不燃放烟花爆竹会议和年终总结表彰大会;参加广东省第七届花灯文化暨兴宁市首届花灯文化旅游节开幕式。
1月31日,参加市政府常务会议;部署节日期间值班值守、机关大院免费开放停车、安全生产、美化亮化等工作。
2月1日,参加兴宁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成员会议;召开南部新城拟收回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储备专题研究会议。
2月2日,研究部署春节期间加强国土资源巡查执法、违法整治等工作。
2月3日,研究部署春节后推进垦造水田项目建设等工作。
1月28日,参加市2019年社会各界人士迎春座谈会。
1月29日,参加市纪委第十三届四次全会。
1月30日,参加市政府常务会议;参加全国2019年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视频工作会议;参加广东省第七届花灯文化节暨兴宁市首届花灯文化旅游节开幕式。
1月31日,到神光山参加环保志愿服务活动。
2月1日,参加兴宁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成员会议。
2月2日,到直属单位环境监察分局、环境保护监测站调研。
2月3日,检查城市环境质量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情况。
1月28日,参加市2019年社会各界人士迎春座谈会。
1月29日,参加兴宁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参加拟提交规委会审议建设项目技术审查会议。
1月30日,参加广东省第七届花灯文化节暨兴宁市首届花灯文化旅游节开幕式。
1月31日,主持召开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协调会;主持召开局规划小组审查会议。
2月1日,主持召开局领导班子会;参加兴宁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成员会议。
2月2日,主持召开住建系统节前安全会议。
2月3日,到福兴安置区、宁新安置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1月28日,陪同中铁设计院、梅州市铁协办领导对“梅龙”高铁兴宁段线路走向现场调研;参加大气环境强化管控工作会议;参加兴宁大道回购协调会。
1月29日,参加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参加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1月30日,主持召开交通、公路班子民主生活会;参加广东省第七届花灯文化节暨兴宁市首届花灯文化旅游节开幕式。
1月31日,主持交通运输局党组会;主持召开交通、公路年终工作总结大会。
2月1日,参加兴宁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成员会议。
2月3日,到春运执法一线和驻站交管站慰问值班人员。
1月28日,参加市2019年社会各界人士迎春座谈会;参加大棚房整治会议。
1月29日,参加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
1月30日,参加梅州市河库“清四乱”视频工作会议;参加广东省第七届花灯文化节暨兴宁市首届花灯文化旅游节开幕式。
1月31日,陪同市政府陈日新慰问市自来水总公司。
2月1日,参加兴宁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成员会议。
2月2日,研究推进全市河库“清四乱”工作。
1月28日,参加市2019年社会各界人士迎春座谈会;参加大气环境强化管控工作会议。
1月29日,参加梅州市“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推进会;参加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
1月30日,到坭陂镇文东村调研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主持召开民主生活会。
1月31日,研究部署“兴宁市丝苗米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下一步实施计划。
2月1日,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贯彻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召开年终总结大会;参加兴宁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成员会议。
2月2日,列席市委常委会会议;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
2月3日,与农建办工作人员座谈,讨论相关工作。
1月28日,主持召开传达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会议。
1月29日,参加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参加广东省第七届花灯文化节暨兴宁市首届花灯文化旅游节筹备工作现场会。
1月30日,参加广东省第七届花灯文化节暨兴宁市首届花灯文化旅游节开幕式。
1月31日,组织完成兴宁市2019年春节联欢晚会。
2月1日,召开局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工作会议;参加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成员会议。
1月28日,参加省委托梅州市对兴宁计划生育年度考核工作汇报会;陪同市领导陈日新到市直医院重点建设项目工地现场检查安全生产。
1月29日,参加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参加广东省第七届花灯文化节暨兴宁市首届花灯文化旅游节筹备工作现场会。
1月30日,参加市政府常务会议;参加广东省第七届花灯文化节暨兴宁市首届花灯文化旅游节开幕式。
1月31日,陪同市领导陈日新到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慰问。
2月1日,慰问卫计系统困难老党员和干部职工。
2月2日,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2月3日,参加市政府节前慰问活动。
1月29日,到宁中镇枫岭慰问特困党员。
1月30日,到新圩镇虎洞村慰问精准扶贫户。
1日31日,到新圩镇蓝布村、蓝二村慰问精准扶贫户。
1月28日,组织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召开科级以下干部任职考核、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会议。
1月29日,参加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
1月30日,参加广东省第七届花灯文化节暨兴宁市首届花灯文化旅游节开幕式。
1月31日,协调赴香港参加春节元宵系列活动、拜访侨贤工作,协商香港赤脚仁心援建水口镇新坪村卫生站合同等。
2月1日,组织召开局党组班子会议和局干部职工大会,传达中央、省、梅州市纪委全会精神和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
2月2日,联络接待佛山市兴宁商会副会长陈启文先生回兴交流。
2月3日,联络拜访越南兴宁同乡会曾焕明先生。
1月28日,主持召开统计局民主生活会。
1月29日,参加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
1月30日,参加市政府常务会议;参加广东省第七届花灯文化节暨兴宁市首届花灯文化旅游节开幕式。
2月1日,主持召开全局会议,布置春节安全工作事项及签署《不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
1月28日,研究民主生活会整改工作;参加“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会议;陪同市领导陈日新到神光山国家森林公园、刁坊镇督查森林防火工作。
1月29日,参加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参加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1月30日,参加梅州市应急管理暨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参加铁山渡田河省级自然保护区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参加广东省第七届花灯文化节暨兴宁市首届花灯文化旅游节开幕式。
1月31日,研究部署铁山渡田河省级自然保护区内金牧养猪场整治工作。
2月1日,参加兴宁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成员会议。
2月2日,学习贯彻市纪委全会精神,部署林业系统春节、元宵期间正风肃纪工作。
2月3日,研究部署春节元宵期间森林防火值班值守工作。
1月28日,主持召开局务会议,传达学习梅州市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部署节前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等工作。
1月29日,参加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陪同梅州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人到刁坊镇开展慰问活动及调研我市安全生产工作。
1月30日,参加梅州市应急管理暨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检查烟花爆竹经营场所。
1月31日,参加梅州市地下矿山安全分析研判会议;参加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春节前后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
2月1日,检查烟花爆竹经营场所;参与创文创卫环境卫生清洁行动。
2月2日,检查烟花爆竹经营场所; 陪同梅州市主要领导检查景区和烟花爆竹安全情况。
2月3日,主持召开局务会议,传达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部署春节期间值班值勤等各项工作。
1月28日,参加大气环境强化管控工作会议。
1月29日,参加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参加广东省第七届花灯文化节暨兴宁市首届花灯文化旅游节筹备工作现场会。
1月30日,陪同梅州市市场监管局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督查组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广东省第七届花灯文化节暨兴宁市首届花灯文化旅游节开幕式。
1月31日,自学《习近平治国理政金句》;陪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检查节前市场供应及食品安全等工作。
2月1日,检查节日食品市场。
2月2日,检查农村食品药品经营单位。
1月28日,参加全市大气环境强化管控工作会议。
1月29日,参加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参加全省加强非洲猪瘟疫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1月30日,参加广东省第七届花灯节暨兴宁市首届花灯文化旅游节活动。
1月31日,参加梅州市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会议。
2月2日,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四级纪委全会精神;主持召开春节期间相关工作会议。
1月28日,迎接梅州市检查组来兴开展“两美”行动测评工作;参加大气环境强化管控工作会议。
1月29日,参加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参加广东省第七届花灯文化节暨兴宁市首届花灯文化旅游节筹备工作现场会。
1月30日,现场督查东门、宁江新城等新建肉菜市场建设情况,开展宁江新城肉菜市场投入使用准备工作。
1月31日,现场督查东门肉菜市场建设情况,开展东门肉菜市场投入使用准备工作。
2月1日,到垃圾填埋场现场处理突发事件;参加兴宁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成员会议。
2月2日,到城区各主要街道和地点现场检查工作。
2月3日,组织开展“两美行动”“创文创卫”市容综合整治工作。
1月28日,参加全市体育系统年终工作总结会和局长座谈会。
1月29日,参加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
1月30日,到扶贫挂钩村慰问困难群众;参加广东省第七届花灯文化节暨兴宁市首届花灯文化旅游节开幕式。
1月31日,到熙和湾检查兴宁市首届花灯文化旅游节千人徒步活动准备情况。
2月1日,参加广东省第七届花灯文化节暨兴宁市首届花灯文化旅游节徒步活动。
2月2日,参加宁新街道东风居委“创文创卫”活动。
2月3日,到体校场馆、全民健身中心进行节前安全检查。
1月28日,主持召开2018年度创新创业优质项目座谈交流会。
1月29日,参加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
1月30日,参加广东省第七届花灯文化节暨兴宁市首届花灯文化旅游节开幕式。
1月31日,主持召开全局干部会议,传达学习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布置春节期间工作。
2月1日,组织干部到“创文创卫”责任区参加节前大清扫活动。
2月2日,调研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
1月28日,主持召开农机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1月29日,参加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
1月30日,参加广东省第七届花灯文化节暨兴宁市首届花灯文化旅游节开幕式。
1月31日,主持召开机关年度考核工作。
2月1日,看望慰问退休老同志,困难党员。
2月2日,部署安排春节期间有关工作。
1月28日,主持召开局党组民主生活会。
1月29日,参加市纪委第十三届四次全会。
1月30日,参加市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会。
1月31日,讨论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方案。
2月1日,到新陂镇乐仙村慰问困难党员。
2月2日,布置春节元宵期间安全工作。
2月3日,到中心粮库检查安全储粮等工作。
1月28日,参加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广播电视台党组情况反馈会。
1月29日,参加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参加广东省第七届花灯文化节暨兴宁市首届花灯文化旅游节筹备工作现场会。
1月30日,参加广东省第七届花灯文化节暨兴宁市首届花灯文化旅游节开幕式。
1月31日,参加兴宁市2019年春节联欢晚会。
2月1日,参加兴宁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成员会议。
2月2日,列席市委常委会会议;陪同市领导何小娟、罗丽平看望慰问新闻采编人员和节日值班值守干部职工。
2月3日,走访慰问困难广电用户,检查广电网络线路安全;慰问朝阳寨广播电视发射中心工作人员,检查安全播出工作。
1月28日,参加全市整治大棚房紧急会议。
1月29日,参加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参加省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约谈铁山渡田河自然保护区养殖污染整治对象。
1月30日,参加市政府常务会议;参加广东省第七届花灯文化节暨兴宁市首届花灯文化旅游节开幕式。
1月31日,传达贯彻全国、省、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到水口镇大坑村慰问困难老党员、贫困户。
2月1日,召开年终总结工作会议,部署签订《不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做好节日期间动物防疫检疫等工作;会同黄陂镇开展金牧公司养殖污染整治工作。
2月2日,列席市委常委会会议。
2月3日,督查非洲猪瘟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1月28日,主持召开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
1月29日,参加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
1月30日,参加广东省第七届花灯文化节暨兴宁市首届花灯文化旅游节开幕式。
1月31日,到龙田镇慰问困难党员和贫困户。
2月1日,参加广东省第七届花灯文化节暨兴宁市首届花灯文化旅游节千人徒步活动。
2月2日,陪同市领导到熙和湾检查景区安全。
1月28日,参加2019年社会各界人士迎春座谈会;参加全市维稳工作会议。
1月29日,参加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到径南镇检查新农村建设工作。
1月30日,到坭陂镇文东村指导新农村建设工作;参加广东省第七届花灯文化节暨兴宁市首届花灯文化旅游节开幕式。
1月31日,主持召开局机关会议;传达学习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
2月1日,研究部署迎接2018年度扶贫开发成效省级考核准备工作,制定预案。
2月2日,列席市委常委会会议。
2月3日,研究部署迎接2018年扶贫开发工作成效省级考核准备工作,整理相关受检台账资料。
1月28日,到信访局接访;参加兴宁大道工程款支付事宜的研究。
1月29日,参加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组织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参加规委会前期研讨。
1月30日,参加市政府常务会议;主持召开组织生活会。
1月31日,参加研究投资入股金雁电工南厂区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会。
2月1日,参加司法部2月工作例会(电视电话会议);参加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成员会议。
2月2日,审核相关批复文件。
2月3日,审核各单位上会和发文材料。
1月29日,参加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
1月31日,参加市政府工作会议,研究投资入股金雁电工入园扩产项目事宜;协调安排园区道路春节亮灯事宜。
2月1日,协调安排园区道路春节亮灯事宜。
1月29日,参加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
1月30日,参加广东省第七届花灯文化节暨兴宁市首届花灯文化旅游节开幕式。
2月1日,传达学习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组织开展大扫除活动。
2月2日,研究春节期间相关工作。
2月3日,检查公共服务中心环境卫生、节日办证等情况。
1月28日, 参加兴宁市 2019 年社会各界人士迎春座谈会;
1月29日,参加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贯彻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
1月30日, 主持召开局机关年度总结大会;参加局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暨组织生活会;参加局工会委员会2019年春节联欢会;参加市政府常务会议。
1月31日,参加关于研究政府投资入股金雁电工入园扩产项目事宜的工作会议。
2月1日,接洽东莞言美企业负责人
2月2日,接洽深圳新能源企业负责人。
2月3日,接洽恒建公司有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