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兴宁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罗岗镇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省、市、兴宁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有关要求,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对外公开最新工作动态,及时发布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我镇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继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多措并举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实,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公开效果和质量得到显著提升,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
一年来,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推进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镇主动公开各类信息83条,主要包括新闻动态、通知公告、部门文件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和回复网民留言方面。我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等文件规定,依法依规妥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4年,我镇收到7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及时有效回复网民留言12条,协调各村、相关部门跟进,及时解决群众所反映的问题。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同时充分利用罗岗新闻动态、通知公告、走进罗岗、信息公开等栏目,做好各类信息发布,达到政务公开,便捷于民的目的。
(四)平台建设工作方面。我镇严格按照兴宁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认真做好重点领域重点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高服务质效,提升群众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工作方面。一是落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基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全面、公开及时、形式丰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工作制度需要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核、检查等工作制度需进一步健全。
2. 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配套制度不够完善、公开范围不够广泛。
3. 信息公开的容量和质量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1.我镇将进一步压实责任,继续完善我镇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和要求,及时公开发布各类有效信息,加强信息公开的配套保障建设,完善网页上需要公开的各类信息。
2.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通过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多种形式发布信息,及时有效更新相关栏目。
3. 坚持按时发布工作动态,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保证每14天至少更新一次动态要闻类信息。积极与上级部门加强沟通联系,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我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