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石马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我镇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规定,严格按照上级相关工作要求,通过石马镇政府网站、兴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公布政府政务工作信息。政府网站主要分首页、新闻动态、走进石马、信息公开、政务服务、政民互动等六方面内容。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镇政府信息公开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122条,其中新闻动态39条、通知公告35条,部门预决算4条。全年及时办理6条群众留言 ,协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群众反映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等文件规定,依法依规妥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3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及时更新发布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二是依据上级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做好政府信息的拟稿校对、保密审查、发布审批、发布登记等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三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编制等工作;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评议工作。四是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升公开意识、保密意识,提高业务水平;通过网站保证社会大众知情权。
(四)平台建设方面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尽最大限度地把各部门、各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及时通过平台对外公布。不断细化政府信息分类、对栏目信息质量进行梳理、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不断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欢迎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2023年,各部门积极配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和察访核验,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相比2022年取得了一些进步,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各村各部门上报相关信息积极性有待提高,不能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及时准确依据;二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有待加强,有关部门应组织培训;三是业务员信息公布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各村各部门积极上报相关信息,保障信息的时效性。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工作,定期进行检查,提高信息公开率,保证及时更新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