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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兴宁市石马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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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梅州市兴宁市石马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1-25
名称: 兴宁市石马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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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石马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6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石马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我镇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规定,严格按照上级相关工作要求,通过石马镇政府网站、兴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公布政府政务工作信息。政府网站主要分首页、新闻动态、走进石马、信息公开、政务服务、政民互动等六方面内容。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镇政府信息公开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122条,其中新闻动态39条、通知公告35条,部门预决算4条。全年及时办理6条群众留言 ,协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群众反映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等文件规定,依法依规妥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3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及时更新发布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二是依据上级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做好政府信息的拟稿校对、保密审查、发布审批、发布登记等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三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编制等工作;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评议工作。四是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升公开意识、保密意识,提高业务水平;通过网站保证社会大众知情权。

  (四)平台建设方面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尽最大限度地把各部门、各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及时通过平台对外公布。不断细化政府信息分类、对栏目信息质量进行梳理、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不断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欢迎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2023年,各部门积极配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和察访核验,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相比2022年取得了一些进步,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各村各部门上报相关信息积极性有待提高,不能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及时准确依据;二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有待加强,有关部门应组织培训;三是业务员信息公布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各村各部门积极上报相关信息,保障信息的时效性。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工作,定期进行检查,提高信息公开率,保证及时更新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附件:

兴宁市石马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